“你说你,你欺负谁的女人不行啊,你偏偏欺负我的!”
啪!
昏暗的土房内,地上铺满了干枯的稻草,通过窗外,有一道太阳发出的光线照了进来,让这间屋子里看起来不那么灰暗。
屋内,黑衣男子被紧紧绑在一张长方形的四脚凳上,长长的,高高的,一群当地的男壮跟一个女人把他围在中间,那眼神,就像一群当地的土著围住了外来者。
男壮为首的名叫刘邦,只不过他此时还不叫刘邦,只叫刘季,是当地的泗水亭的亭长,管理治安的,另外两个长得比较特殊的人,一个叫樊哙,一个叫卢绾,都是刘邦出生入死的好兄弟。至于其余的人,都是在刘邦手底下办事的壮丁。
刘邦鼻梁高挺,眉骨立体,留着一副漂亮的胡须,左腿上还有着他引以为傲的七十二颗黑痣,整个人看起来,特别地英武俊气。
可偏偏就这么一个帅气的人,却是当地‘无恶不作’的二溜子。
他蹲在地上,仔细打量着眼前这名黑衣男子,满脸鄙夷,猛然间,二话不说,伸手给了他一巴掌。
啪!
这家伙,长得没自己帅,居然还敢出来兴风作浪,出来兴风作浪就算了,关键是还选在乃公的地盘上。选在乃公的地盘上就算了,选的居然还是乃公的女人!
谁给他的勇气!
不过多的不说,这家伙的眼睛还有毛病,跟别的眼睛不太一样,看东西还需要聚焦才能看得清。
“你胆子这么大!”
啪!
“摸她哪儿了?”
啪!
“舒服吗,乃公问你摸的舒服吗?”
刘邦将手里的枣子塞进嘴里,并将吃出来的核精准地射在了他的额头上,留下了一个清晰的口水印。
在过去这段时间里,他扇了这个黑衣人一掌又一掌,每问一句就扇一巴掌。
他不觉得手酸,也不觉得手痒,只是觉得不论自己怎么殴打眼前这人,都不解气,不尽兴。
乃公的女人你也敢摸,自己家没有?
就在几个时辰前,黑衣人潜入曹氏家中,趁曹氏不注意,想要从曹氏的身后偷袭她,然后对曹氏行不轨之事,说巧不巧,他还没开始行动,就被曹氏发现了。
奈何曹氏终归是个妇家人,手无缚鸡之力,除了喊叫别无他法,若是这黑衣人遇到樊哙那样的大块头,肯定能将他当场制服。
弱小的她只能靠着嗓子,喊动街坊邻居帮忙追赶。
黑衣人见事情败露,心不甘,情不愿地逃跑了。
再后来,这黑衣人被众人追的没路跑了,他趁着众人不注意的时候,一个跟头钻进刘邦的院子里,却又不幸,被刚嘘嘘完的刘邦发现。
刘邦一向瞧不起这样的贼,便抄起一旁的棍子,趁他不注意,一棍子把他给敲晕了。
于是便有了现在这一幕。
刘邦口中的女人是村里一个开酒肆的寡妇,她在很久之前就死了丈夫,大家都喊她曹氏,她在死了丈夫之后不久就认识了刘邦,并整日与他厮混。村里头除了曹氏卖酒,还有王媪跟武负家里,也卖酒。
刘邦家中排行第三,字季,他不像刘太公其他的孩子那样,老老实实,诚诚恳恳。种田的就老实种田,读书的就老实读书。总之,整天到晚夜不归宿,脚不落地。
看起来,他反倒像一个无家可归的人,带着一帮讲义气兄弟,整天在外面闯荡江湖,只是这个江湖仅限于他们这个村,以及隔壁的村子。
那间酒肆是她丈夫给她留下的遗产,她老公在断气那一刻觉得,就算自己不在了,她也能够衣食无忧。
她长得不算差,姿色还不错,身材有模有样,打扮得也很好看,就是穿着的衣服质量差了点。
平常百姓都穿这样的衣服。
黑衣人瞪着一双炯炯有神的斗鸡眼,肥头大耳,身体却不胖,身材适中。全身上下无一不是用黑衣包裹的,看打扮,是一个职业型刺客。
不过在刘邦看来,他更像是一个霍霍大家闺秀的采花大盗。
他紧盯着刘邦,一声不吭,面色平静如水。
“干什么的?从哪来的?”
黑衣人还是没有说话。
刘邦见状,一想起自己的女人被占了便宜,情绪立马上头,又是一巴掌狠狠呼在他的脸上。
“你还不说!”
不管刘邦扇了多少巴掌,他还是没有开口。
刘邦又伸手挑起了他的下巴,像平时调戏曹氏那般,得意洋洋地说道:“睡着了?”
黑衣人摇摇头,不管刘邦怎么问,怎么打,他就是闭口不言。
“收拾他。”
刘邦知道自己这种做法对他没用,也就换了一种方式。
他觉得眼前这人就是打少了,毕竟这世上真正的硬汉还是极少的,瞧他这副样子,没有自己半分英俊,哪能像自己一样是个硬汉。
他起身,走到一旁的稻草堆坐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