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隆!
毒藤女驾驶着木龙和植物螃蟹和贝恩狠狠的撞在一起,身高超过4米的贝恩仅用了一只手就将那只植物组成的大螃蟹高高抡起,翻了个个儿丢在地上,然后整个人跳到对方的身上,一边狂笑着举起拳头——一下,两下,三下,开始像擂鼓一样猛锤。
陈韬简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罗宾站在旁边问他:“要我打电话给腹语者吗?”
陈韬哆嗦了两下嘴唇:“我平生不好斗。”
“所以你到底要不要打电话,我觉得毒藤女肯定打不过贝恩,现在能这么短暂的压制对方已经很了不……”
“妈的,打电话叫人!快!”
陈韬在内心气的跳脚,表面上却保持着一副古井无波的神情。他站在沼泽地的一块大青石上,维持住了一个超级英雄向下俯视的姿态,然后强撑着说道:
“没问题,我曾经预料过这样的结果。”他试图给罗宾打点气,然后说道:
一切都在我狂笑蝙蝠……啊,不是,我蝙蝠侠的计划当中!”
而下面则是被贝恩以一己之力狂扁的5人,到目前为止,暂时还没有出现伤——
噗!
眩晕伯爵突然就跟失了智一样冲到贝恩的攻击范围面前。
死亡射手简直没搞懂这个傻子为什么要这么做,哦!也许他倚仗着自己对他人造成眩晕的能力需要越近发动的效果才越强,他居然试图用脑袋紧贴住贝恩来发动能力,以期达到一锤定音的效果——
对此死亡射手只能说白痴。
力量,速度,经验和格斗技巧全部遭到碾压,当着店主的面偷东西,这不是傻子是什么?
贝恩在他靠近之前就一把捏住了他的身体,然后左右抓住他的上半部分和左右高高举在自己的头顶,一用力——
呲,眩晕伯爵那黑色的血液,就全浇在了贝恩的头上。
……
……
……
每周六,哥谭公报会辟出一小块版面,安排叫做“哥谭是…”的生活栏目。
在这个栏目中,由随机抽选出的哥谭市民来补足“哥谭是…”这个句子,最多不能超过三个词语。
当贝恩第1次来到哥谭的时候,他就很喜欢这个栏目。
以下是过去几周用于形容哥谭的词语:
“该死的。”
“受诅咒的。”
“疯人院。”
“嗜杀的。”
“哥谭是穷凶极恶的。”
“哥谭是胜算渺茫的。”
“哥谭是毫无希望的。”
贝恩深以为然。他曾经觉得像这样罪恶的城市就应该被他所征服,如果这样的罪恶不被他掌握在手心,那简直是他人生的重大遗憾。
但他现在已经和这些过去的想法作告别了。
此时此刻,他只觉得内心雀跃,心情愉快,整个人飘飘欲仙。
这段日子里的一切烦恼和不满,都随着高声的大笑而离去。
他觉得浑身都有使不完的劲,整个人又快乐又疯癫——
真奇怪,过去的他是那么的严肃,那么的苦大仇深,但这一切都随着吸入笑气而失去了意义。什么计划,什么夺取城市?
对他而言,现在这些都并不重要。
他现在只想杀了蝙蝠。这什么破烂城市谁爱要谁要,他才不喜欢呢。
他觉得自己能够做到。
因为啊,因为啊,他就是正义的勇士,讨取邪恶的英雄——
贝恩哒!
想到这里,贝恩咧开嘴巴,大声的笑了起来。
这毛骨悚然的笑声让死亡射手腿软。
树木根本无法阻挡他的脚步,那些蜿蜒的、盘折的,如同蟒蛇一样在地上游动的枝条,只配在他的怪力下四分五裂。
贝恩感觉前所未有的好,没有人能够阻止他,不需要考虑任何计划,他只要一点一点拆掉毒藤女召唤出来那点绿色的保护壳,然后,直捣黄龙,杀光在场的所有人,然后——
等到有一头暗灰色的大僵尸出来阻止他。所罗门·格兰迪。
与众多的哥谭怪物不同,这头大僵尸的神智几乎为0,想要操纵他……则需要一些特别的手段。
“所罗门格兰迪……生于周一。”
杀手鳄气喘吁吁的站在陈韬的身旁,他身上全都是水,舌头耷拉在嘴外。
“老天爷!这头僵尸游起泳来跟我的速度差不多,我本来以为我才是两栖动物。我还得端着那头牛,费了老半天的劲,才把他成功引到这里来。”
大僵尸正抱着那头黄金色的牛大快朵颐。杀手鳄对陈韬说道:“好吧,蝙蝠侠,额……”
他别过头去,然后发出沉闷的声音:“这感觉真怪。”
“时间久了就习惯了,杀手鳄。”陈韬回答他:“时过境迁,蝙蝠侠也得与时俱进。”
他一边接通了阿尔弗瑞德的电话,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