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一挑,顺着她的话,笑道,“当然是你。”
林嘉月非常好哄,旋即喜上眉梢。
两人好久没有清清静静地坐着喝点小酒,熟络聊天。
话语偶尔牛头不对马嘴,也没在意。
林嘉月嘀嘀咕咕说个不停,从上个月偶遇中学同学,到上个星期跟某男明星烛光晚餐,再到前几天回家老父亲欣慰说出去也好,省得在家惹他烦。
……祝夏忽然想起自己为什么排斥社交,专注读书了。
那会儿年纪小,满身硬骨头,自尊心强,不想做依附宋家的菟丝花。
只想早点自食其力。
“你这钢笔是不是用很多年了?”林嘉月盯着桌面的钢笔问。
钢笔笔夹是金色箭羽形状,看起来挺精致,采用不锈钢笔尖,书写的时候出墨流畅。
“是挺多年了。”祝夏说。
“怎么不换新的?”
“以前是被迫寒酸,现在嘛……”祝夏玩笑说,“节俭吧。”
林嘉月笑乐了,看着她把钢笔收进包里。
发给贺连洲的消息久久没有动静。
林嘉月开车送祝夏回家,祝夏如往常般洗完澡,在床上翻来覆去二十来分钟,肚子咕咕叫起来。
她到厨房,打开冰箱上下搜刮一圈,只能找到前两天买来做早餐的面包。
其实她没有做早餐的习惯。
她只是用早餐的名义买了宵夜。
祝夏先用面包机烤了下面包,又洗些葡萄荔枝,坐在餐桌前,边刷手机边填饱肚子。
刷到一只可爱的狗狗图片,她放大缩小仔细看了两遍,感觉心情都被渲染得可爱起来。
手机屏幕突然一闪。
弹出来电显示。
看清是谁,她心脏突突一跳。
晚上23:46,贺连洲给她打来了电话。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