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魔改《夜·店》
原版《夜·店》的剧情。
无业游民但做人很有原则的何三水,在超市买了张中奖彩票却被老板娘赖账。
情急之下他带着侄子轮胎,准备“抢劫”超市一晚上的营业额来讨回公道。
手忙脚乱地绑架了小店员李俊伟和唐晓莲,自己穿上制服掌管起超市。
碰到一系列无厘头的顾客而闹出一连串笑话,无奈只得“请”回真正的营业员帮忙。
“绑匪”戏剧性地用人格魅力征服了“人质”,他们为了完成“绑匪”的“公道”目标打出超市全场五折的疯狂招牌,引来顾客蜂拥。
就在何三水快要“抢”够自己中奖彩票额度的时候,超市却来了个真正的劫匪。
劫匪之前抢劫了一家珠宝店,抢了一颗价值千万的钻石。
放在了超市冰柜里面,躲避追铺后来拿。
然而因为超市五折引起了疯狂抢购,冰柜里的东西卖光了。
清理了冰柜,冰块也堆在了厕所里。
上厕所的朱辽,在融化的冰块里看到了一个小盒子,打开一看是钻石。
朱辽得知劫匪是来找钻石的,生出了据为己有的心思,藏在了货架下面。
劫匪开枪逼迫,如果不交出来就杀人。
朱辽挣扎一番,还是把钻石交了出来。
没想到钻石掉在了地上,被超市女老板的狗狗吃了,大家一块追狗。
狗通过超市大门的缝隙逃跑了,劫匪暴怒。
这个时候,超市外面警察到了,原来是唐晓莲在警察找手机的时候,送出了消息。
劫匪劫持了唐晓莲,和警察谈条件。
李俊伟想出把摇晃的电视弄下来,砸劫匪的主意。
没想到电视没落下来,反而激怒了劫匪,李俊伟为唐晓莲挡了子弹。
这个时候电视砸了下来,拽断了电线,把劫匪电死了。
电影结尾。
朱辽因为得到了来超市买东西的贵人赏识,成为了大明星,轮胎成为了他的跟班。
超市女老板和何三水在一起,而李俊伟福大命大没有死。
因为他的举动,打动了唐晓莲,两人走到了一块。
原版《夜·店》着重点在徐征和乔任良身上。
徐征是最大咖,因为猪八戒而家喻户晓,又出演了很多古装喜剧。
《疯狂的石头》也有演出,咖位最大。
所以戏份最重的是他。
而乔任良演的李俊伟,在这部戏中相当于后来小鲜肉在电影里的作用。
有名气有粉丝,还为这部戏写了首歌。
当然,也有可能是资方要求。
一部电影里明显和画风不对劲的角色,基本上都有投资方影子。
给乔任良加了很多戏,设计了很多高光,影响了电影剧情平衡。
沈三通这一版不会这么做。
首先,《夜·店》改名了,改为《疯狂的超市》。
《夜·店》这个名字很符合主题,地点:小卖店,时间:夜里。
夜里的小卖店发生的故事,所以叫做《夜·店》。
但,很不商业。
好比一个卖煎饼果子或者熏肉卷饼的小店,店名叫“一家小吃店”。
里面不仅有煎饼果子和熏肉大饼,还有米线、冷面、炒河粉。
“一家小吃店”名字很有内涵,只是不好揽客。
到饭点,人家找吃的,一看“一家小吃店”。知道是卖东西的,却不知道卖什么。
这个时候不感兴趣的,就找另一家,感兴趣的会看一看。
夏天还好一点,冬天内外温差,店门玻璃起雾。
想要进去看看的人,有愿意开门的,也有不愿意的。
愿意的打开门,看看卖什么东西,有喜欢吃的留下来。
只有感兴趣,并愿意看一看,还愿意进门,看了菜单有喜欢吃的客人,才会消费。
一个店名就设置了四重障碍,几重选择后没有多少客人。
如果干脆店名是“煎饼果子”或者“熏肉大饼”,饭点找吃的人,一看有兴趣,直接进来了,只有一重选择。
《夜·店》作为电影名,有内涵,但是给观影设置了障碍。
观众一看这个电影名,还以为是夜店里发生的事。
本来电影的受众觉得不正经,不看了。
而看到夜店兴奋的,进去看了,会觉得被骗。
纯纯赶观众,而《疯狂的超市》这个名字,一目了然。
在一家超市发生了疯狂的事,做好预告片和宣传,观众就知道这是什么电影,愿意进来的就进,不愿意就走。
电影名要改,剧情也要做改动。
原版只有徐峥一个大咖,沈三通这一版在04年这个时间点,连徐征都不算咖。
电视剧还行,电影不算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