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兴百姓,苦。亡,百姓更苦。
中间只差了一个更字,实则却也没有太大区别。
无非就是一个要命,另一个更要命罢了。
就像如今的苏州。
作为大明的赋税重地,苏州的富庶自然可想而知。
可这份富庶,与普通百姓却没有太大的关系。
士人们锦衣玉食,朱门酒肉臭,而穷人所求,不过就是一日两餐能稀的喝饱而已。
是的,两餐,还是稀的。
事实就是如此。
底层人民,无论是哪朝哪代,一直过的就是如此的艰难。
无论上层如何吹嘘,底层的苦难从不被他们看在眼里。
或许老朱是个例外。
这老东西是真的把大明当成他的家产,顺便把百姓也当做了他财产的一部分。
可受限于时代,哪怕是他有再大的本事,也不能例外。
好在如今有了红薯。
李老汉望着自家田地,一张沟壑纵横的脸上满是愁容。
悔不当初。
地里是成片的红薯,一张张墨绿色的叶片代表着即将到来的丰收。
早在去年,县里试验田就种出了十五石的产量,李老汉是亲眼见证过的。
可如今,地里的红薯再也不属于自己了。
悔不当初啊!
如果听了老妻的话,那该多好。
或许……
李老汉叹了口气,擦了擦有些湿润的眼角转身离开。
铁打的汉子,终究是毁在一时的贪心上。
不,不仅仅是这样。
还有那些该死的士绅的算计。
回到家里,李老汉没有理会同样愁眉苦脸的老妻与儿子,只是闷声走进了柴房。
柴房里放着一口大箱子,破旧不堪,上面布满了刀砍斧劈的痕迹。
李老汉粗糙的大手轻柔的扶着箱子,嘴里喃喃。
“老伙计啊,我要走了。”
“可我不甘心啊,不甘心就这么窝窝囊囊的走啊!”
“他们当我们是什么,肆意玩弄的玩物吗!”
“当年跟着陛下打天下,为的什么,为的不就是不再被人欺负吗!”
“可如今,老汉又被人欺负了啊!”
“陛下忙,忙着处理国家大事。”
“娘娘心善,为大家送来了红薯这样的好粮食。”
“太子也好,听人说皇孙比太子还要有出息,老汉心里那个高兴啊!”
“老汉不怨他们,天下太大了,陛下哪全都能看得过来。”
“可如今,有人要毁了陛下,毁了常帅,毁了咱一手打下来的大明啊!”
“老汉不允,不能让他们胡来。”
“老伙计,这最后一遭,你就再陪我走一次吧!”
“完了,咱们就可以去见常帅了。”
“见了常帅,咱也可以说一句,常帅啊,俺老李没给你丢人来,临走还砍了一个狗大户的脑袋!”
“老伙计,你说到时候常帅该怎么夸奖咱啊!”
老汉打开箱子,依次从里面取出来一件件的披挂穿在身上,最后是一把生锈的铁刀。
从盔甲上的刀痕以及铁刀上的豁口来看,这些物件已经有些年头了。
可若是蓝玉或者是一些当年的老卒在场,恐怕一眼就能看出,这是当初常遇春在世的时候,只有他的亲兵才有的装备。
……
李家庄子外。
一辆奢华的马车正缓缓的走在乡间小路上。
马车通体采用红木打造而成,引人注目的则是马车的车顶,金灿灿明晃晃的,竟然是皇家才可以使用的金丝楠木。
阳光下,金红二色交相辉映,竟然有一种别样的感觉。
马车的边上,几十名护卫紧紧跟随,护卫作用。
腰间的胯刀出卖了这些人的身份。
锦衣卫。
可这队锦衣卫有些不同。
平日里,一贯嚣张,恶鬼修罗一般的锦衣卫,竟然显得格外乖巧。
甚至于那机警的眼神中,竟然还露出了一丝丝的委屈。
原因无他。
被人鄙视了。
而且他们毫无办法。
因为是真的技不如人啊!
蓝勇手里拎着一只肥鸡骑在马上,目光时不时的就会扫视一下身后紧紧跟随的锦衣卫们。
“老刘,你看看,这不行啊!”
“毛镶还说什么精锐中的精锐,竟特娘的咧着个大腚在哪里瞎吹。”
“就这么一堆玩意,丢到千户所那座山里,我敢保证活不过半个时辰。”
刘洪福鄙夷的哼了一声,闷声闷气的说道:“多了,最多两刻钟!”
“啥,侯爷又给那群小子们新的练兵法子了,俺怎么不知道!”蓝勇牛眼一瞪,有些急了。